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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百名处长挂百县”活动业绩考核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0-12-14 10:27:4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石涛

赣农党办字[2010]16号

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厅创先争优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确保“百名处长挂百县”活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得到落实、抓出成效,经研究决定,对“百名处长挂百县”活动进行业绩考核。根据《关于开展“百名处长挂百县”活动的通知》(赣农字【2010】62号),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这个总目标,以发现典型、鼓励先进、激发热情、推动工作为目的,通过见贤思齐,努力在“百名处长挂百县”活动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把此项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考核对象

  参与“百名处长挂百县”活动的98名处级干部。

  三、考核内容

  对落实开展“百名处长挂百县”活动五项工作重点进行考核评估,按照“及时对接、深入实际、解决问题、加强协作、廉洁自律”的要求,重点考核各挂点处长在活动实践中当好“五员”,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了哪些问题、取得了哪些成效,以及通过“五员”工作的开展,落实厅党委各项中心工作部署的情况。

  四、考核原则和方法

  考核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我总结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市县农业部门评价与基层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考核的实时性、现场性、持续性,力争使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分为自评与检查考核和测评考核两大部分,自评与检查考核为70%,测评考核为30%。

  自评与检查考核则先由每位处长对一年来的挂县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自评与检查考核评分表中的内容进行认真自查自评;然后由厅考核组根据每位处长的工作总结和自评材料,农情日记和有关材料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实,确定考核最终得分。

  测评考核则由厅考核组委托设区市、县(市、区)农业部门牵头组织测评,统计测评结果由厅考核组负责。

  考核时间定于每年的6月上中旬。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以设区市为单位,每年按挂点处长总量的15%评选“百名处长挂百县”活动先进工作者。具体人选由厅考核组提出名单,先征求挂市厅领导的意见,后报厅党委研究决定,并在每年“七.一”由厅党委给予表彰。同时,也将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干部使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六、考核组织实施

  “百名处长挂百县”活动业绩考核工作在厅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厅创先争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七、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对“百名处长挂百县”活动开展业绩考核工作,是确保“百名处长挂百县”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厅争先创优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的有效手段。各位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业绩考核的重要性,按照活动方案提出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深入挂点县做好本职工作。

  二要务求实效、严格要求。要严格按照挂县要求,一步一个脚印开展工作,不搞形式主义,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要认真做好五员,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吃、拿、卡、要,一旦发现,将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三要强化检查,实事求是。要精心组织,认真考核,检查考核要做到考核有帐、评分有据,全面掌握情况;要严格按照标准,实事求是评价每一位干部;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考核,公平公正。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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