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业质量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经研究,确定组织开展2010年第三次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密切配合协作
开展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市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本地监测机构和人员协助开展好样品采集、前期处理等工作。承担例行监测工作的检测中心要主动取得抽样地农业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肃工作纪律
承担例行监测工作的检测中心,要认真按照监测方案(见附件)的要求,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科学、公正、及时、准确地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一旦发现有违反监测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严格时间要求
各检测中心于12月1日起开始抽样,12月20日前将检测结果报送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将结果汇总后,于12月25日前报送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例行监测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建议请与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张平 张荣全
电话:0531-67866093 67866352
Email: nytzjc@sdny.gov.cn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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