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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农民负担继续降低不反弹
时间:2012-04-28 08:28:54来源:作者:石涛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意见》分析了当前减轻农民负担面临的形势,明确了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是继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后,又一指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文件。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是当前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近年来,随着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力度的逐步加大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不断加强,农民负担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由此引发的矛盾大幅减少,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为粮食连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加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好成绩来之不易,应当倍加珍惜。同时,应该看到,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各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加快,农村公共服务逐步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日益增多,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涉农乱收费问题不断出现,向农民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惠农补贴发放中乱收代扣问题时有发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还不够规范,部分领域农民负担增长较快,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仍未消除。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绝不能因为农业税取消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民负担水平下降而工作松懈。

  当前,我国已进入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面临着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义重大。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情况,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规范涉农收费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融入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将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延伸,创新监管思路、拓展监管范围、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禁止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确保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农民利益无小事,负担问题牵大局。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不懈地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保持减轻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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