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有对其他国家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职权,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对公诉案件审查起诉的职权,人民检察院还负责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工作,因此,人 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具体来说,人民检察院通过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的监督,保障和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审判;通 过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和对公诉案件审查起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保证无罪的人不受追究;通过对贪污、贿赂等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和起诉,维护廉政建设;通过对监狱等刑罚执行场所的监督,保 证法院判决的正确执行,等等。
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这些职责的过程,就是保障和实现司法公正的过程。公正的司法可以及时有效的化解纠纷,排 遣社会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司法不公甚至于司法腐败不仅不能维护社会稳定,而且会造成矛盾激化,影响人民群众对国家政权的信任和支持,后 果非常严重。
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保障司法公正也必须从各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性措施。从法律监督的角度出发,建 立一支高素质的公正廉洁的检察官队伍无疑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
因此,检察官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要以法律手段来规范检察官的选任、管理、奖惩等活动,提高检察官素质,加 强对检察官的管理,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归根结底一句话,就是要保障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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