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上看到几则关于不良商人在农村设置“消费陷阱”,诱骗农民群众上当,肆意坑害农村消费者的消息,愤慨之余,也深感一些农村的消费环境需要整治,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那些设置“消费陷阱”的不法行为。
首先,农村“消费陷阱”,表现形式主要是买东西赠物、赠奖券搞有奖销售,或打着“下乡促销”、“送医下乡”等旗号卖假药假货,种种繁多的名目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让消费者感到有便宜可占,引诱人们上当受骗。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消费知识欠缺,对货物真假、产品质量高低以及是否属于正规销售渠道等的分辨能力较差。因此,防治“消费陷阱”,首先需要让群众认识和了解“消费陷阱”,这就需要加大宣传。
其次,需要加强正规的消费平台建设。近几年,商务部启动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让农民在家门口购买到优质商品。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该工程还有待完善,如连锁农家店分布不均衡,不能使老百姓普遍受益;有的连锁店商品种类不够丰富、质量把关不严、价格相对较高等等。因此,“万村千乡”连锁店应与乡村原有的流通体系进行整合,鼓励乡村本土商店加盟连锁,真正为农民搭建“种类丰富、购买方便、价廉物美”的消费平台。
第三,需要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监管,加大对“销售陷阱”一类坑害消费者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现在,在农村消费市场上,有些人走乡串户,设置“销售陷阱”坑害群众;有些人急功近利、只图追逐利润,在一些“黑作坊”进货,购进一些伪劣小食品;还有些人只考虑卖货,任意堆放各类商品,诸如食品旁放“灭虱灵”、“老鼠药”等,造成了食品安全隐患等;在商品质量、商品价格等方面,还存在缺乏监管、任意抬价、以次充好等问题。与此同时,一些管理部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一些管理人员认为农村市场点多面广,十分分散,难以监管;在一些偏远乡村鲜见管理人员,乡村食品进货渠道也少见监督措施;个别地方生产“三无”食品的“黑作坊”无人制止,在一些乡村流动销售伪劣商品的商贩也无人过问,这些现象亟待改变。
打击在农村设置“消费陷阱”的不法行为,整治农村消费环境事关重大,政府相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采用必要措施,切实加强监督、监测、稽查、管理。政府负责监管工作的人员一定要把在农村打击“消费陷阱”当作大事,一定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决不允许以损害人民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为代价求发展,从政策、制度、法制、道德等方面加强执政能力,加强监管,落实到位。还要切实抓好宣传教育,使人人破陷阱。农村消费者在落入“消费陷阱”时,也一定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消费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用法律武装自己、保护自己,让“消费陷阱”无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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