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庆市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试行办法》(简称“农八条”)出台,规定从专项资金、奖补、贴息、技术支持等方式等八个方面,对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以及重点项目等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农八条”的出台,对发挥肇庆本土农产品特色优势,推动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布局,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目前,我市农村经营主体发生很大变化,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我市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土地分散经营已经逐步变成规模经营。尤其是“东亮式”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已经在肇庆迅速发展起来,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强大力量。
“农八条”正是对如何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贴息扶强,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贷款贴息;二是鼓励创优,对每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分别给予一次性一定金额补助;三是示范推动,每年评选20家示范性家庭农场,每家给予一次性一定金额补助。
筑巢引凤打造新型农业高地
近年来,我市立足农业资源优势,瞄准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招商,通过项目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强发展活力。
“农八条”明确规定,凡引进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到我市投资农业项目,且实际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给予引资人一次性一定的资金奖励;对引进固定资产投入或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奖励项目引资人。
另外,我市还积极鼓励参与项目竞争。每年安排一定金额专项扶持资金,作为竞争性重大农业建设项目聘请专家、规划论证等前期工作的补助经费,扶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或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重大农业建设项目竞争。
突破土地流转“瓶颈”
我市土地流转率处于全省中下水平,土地“流不动、转不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农业招商引资的瓶颈,制约了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农八条”规定,单宗耕地面积300亩(含300亩)以上、合同期限5年以上土地流转项目,每年择优选出20宗给予相关镇村工作经费补助,充分调动镇村促进土地流转工作的积极性。
办好示范园区和“菜篮子”工程
代农业示范园区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杆;“菜篮子”工程基地建设是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保障农产品市场供给的惠民工程。因此,要统筹、整合各级资源,大力扶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菜篮子”工程基地。
“农八条”规定,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每年安排200万元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
“明星”产品将备受关注
“农八条”规定,为创建与发展农业品牌,我市将每年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示范站、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每年扶持10个镇级农产品检测示范站建设,每个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畜禽、水产标准化示范场),分别给予一次性一定金额补助;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建设5个市级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鼓励农产品质量认证,对新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等金额补助。
有效提升农业装备水平目前,我市农机总动力达165万千瓦,水稻耕种收机械化综合水平达62%,但与现代农业化发展要求相比,农业装备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农八条”规定,扶持机械化插秧,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扶持每造机插作业面积50亩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大户;扶持发展大棚种植,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扶持10个从事花卉、园艺、蔬菜等高值作物生产,面积50亩以上的大棚设施示范点建设。
农业生产发展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我市是农业大市,形成了粮食、柑桔、蔬菜、禽畜、水产、花卉六大主导产业,农产品调出率、贡献率居全省前列。但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
“农八条”规定,每年安排一定的农业发展基金,扶持主导农产品发展。
先进科技助力农业现代化
“农八条”规定,对获得农业科技成果者进行奖励补助。其中,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农业科研成果或农业科技进步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一定金额奖励;每年评选1—3个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成果显著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给予每个一次性一定金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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