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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部署洪灾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时间:2009-12-29 12:34:20来源:中国乡村网作者:刘玉
    针对近期我省一些地方连续强降雨,山洪暴发,积水内涝,气温高、湿度大,特别是行蓄洪区动物在转移后集中饲养,密度大,养殖条件差,洪涝灾害期间及灾后极易造成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7月17日,省农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一要规范处理死亡畜禽。 要指导受灾养殖场(户)加强防疫管理,对砸死、淹死、冲走等死亡及死因不明畜禽,要采取“四不准一处理”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要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对受水淹的圈舍、食槽、畜禽用具、运输工具,要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对畜禽饲养、加工、交易等场所的废弃物和污染物,要进行堆积发酵,无害化处理。对浸水、雨淋、受潮的饲料饲草要及时晾晒,防止霉变,以免畜禽食用中毒。     三要及时做好免疫预防。血吸虫病疫区,要加强耕牛等易感动物管理,做好查病治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高风险地区,要加强饲养管理,及时开展免疫。     四要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对存栏畜禽进行全面普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汇总、分析灾区动物疫情发展态势,排除疫情隐患。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迅速果断处置。要强化检疫监督,加强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确保上市畜产品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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