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有机会到邳州实地观摩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并参加农民日报社举办的全国村级治理邳州探索研讨会。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是对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治理的紧迫性要有深刻认识。目前农村经济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带来的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一方面,农村存在明显的“国进民退”现象,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现在,国家不仅要为农民提供低保、新农合、新农保等社会保障,还要逐步承担公路、饮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责任。处在这种“进”、“退”交替期,容易产生新的矛盾,需要完善村级治理机制。
另一方面,农村存在明显的社会分化现象,农民之间的关系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农村人口流动性大大提高。农民就业、收入等分化程度显著扩大,越来越难以达成“一致同意”。解决好这些问题,也需要完善村级治理机制。
二是对邳州“四权”工作法的精髓要有准确把握。邳州“四权”工作法的亮点何在?我认为在于处理好了两个关系。
第一,处理好了基层党组织与基层自治的关系。“四权”工作法,赋予村党组织决策权,什么是重大村务、哪些村务需要提出来办,“做什么”的话语权掌握在村党组织手中,体现了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做不做”,交给村民代表议定;“怎么做”,交给村委会去执行;“做得好不好”,交给群众去监督,体现了村民自治的基本要求。
第二,处理好委托代理关系。在民主选举体制下,党支部受全体党员委托、村委会受全体村民委托,代表他们的意愿和利益办事。“四权”工作法特别强调全程监督,把委托人即群众的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很好地解决了代理人如何忠实于委托人的问题。
三是无论是对邳州的“四权”工作法也好,还是对全国的村级治理也好,下一步就是继续完善,如设立村民自治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革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建立对基层干部要有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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