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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标产品更需增强精品意识
时间:2013-12-05 00:11:31来源:作者:刘毅

作为政府主导的地域公共品牌,农产品地理标志已经成为发展特色农业和区域经济、推动农业标准化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地域特色农产品精品品牌质量和信誉的重要载体。目前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走到一个怎样的阶段?未来发展中还面临着哪些问题?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罗斌。

记者:2007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对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做出部署,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也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提出明确要求,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目前进入一个怎样的阶段?

罗斌:从2008年启动以来,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从无到有,初具规模,目前已经有1248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实施了登记,覆盖了种植、畜牧、渔业3大行业具体粮食、蔬菜、果品、茶叶、畜禽、水产等14类农产品,除个别地区、个别行业外各地均有产品通过登记,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总体发展势头向好。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农产品地理标志已成为国际贸易交流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双边和多边合作交流、WTO农业谈判及历届中欧农业农村对话的热点议题。我们积极参与中欧、中瑞、中美、WTO经贸协定相关磋商、谈判及国际研讨,成功举办了一系列国际研讨会和研修班,与众多地区和国家建立了交流合作机制。这些活动都大大提升了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国际影响力。

与此同时,地标保护工作在完善制度规范、健全体系队伍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记者: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政府主导的地域公共品牌,其使用情况如何?地标保护给相应的农产品带来了怎样的效益?

罗斌:农产品地理标志带动了农业区域特色品牌的发展,促进了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跟踪评估,登记后平均产品价格有20%~30%的提高。与此同时,地标产品的品牌效应和产业优势尚未充分显现,主要体现在“四缺”:一缺强有力的主体,总体来讲我们的登记主体与国外的专业协会还有很大的差距,有待培育完善;二缺核心企业带动,有些地方有资源,但未形成优势产业,主要原因是缺少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带动,产业链还不健全;三缺动力机制,目前标志使用方面不许证书持有人向标志使用人收费,证书持有人的经费来源渠道窄,影响了推动的积极性;四缺精品意识,很多登记产品管理粗放,不注重产品包装和加工,仅在田间地头交易,附加值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记者:下一个阶段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重心将会是什么?

罗斌:目前中欧知识产权保护谈判已进入提供产品互认清单阶段,一方面为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提供了好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也对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要树立和强化精品培育意识,提升品质和美誉度。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悠久农耕文化和独特地域特色的集中体现,具有不可复制性,既是优质精品农产品的代表,又是地方甚至国家的名片。但当前部分地方一味追求登记数量、一味追求生产规模,“重登记保护、轻精品培育”的情况比较普遍。有的市县虽拥有六七个地标产品,但没有一个形成精品的;有的地方把开发培育已登记的地标产品曲解为提高产量、扩大生产规模,导致这些产品不仅难以实现其应有的价值,甚至出现了卖难的问题。因此,必须强化地标产品的精品培育意识,力争经过一个阶段的努力,将所有登记产品培育成质量上乘的特色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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