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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鲜剂的利用
时间:2009-12-30 16:31:14来源:中国三农资讯网作者:李玉
咨询人:新农     联系方法:浙江13957829242 问: 请问用0.4%异抗坏血酸进行蔬菜浸泡30分钟,蔬菜捞起来后其原液能否继续利用?怎样利用?谢谢。 答: 新农同志:    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般来说直接食用蔬菜、水果应做到随收随食用,不宜于长期保存和使用保鲜剂处理后食用。为了解决淡季蔬菜和水果供应不足的问题,各地正在采用反季节栽培的方法,但成本比较高。目前国内外正在推广一种冷藏保鲜库来解决淡季蔬菜水果供应问题,并且保鲜价格不高,又能避免使用保鲜剂等带来副作用。如食用菌、西兰花、茭白、杨梅、柑橘等价值比较高的水果和蔬菜使用保鲜库可以有效延长水果和蔬菜的上市时间。    现在对于如柑橘、香蕉等去皮食用的水果,使用保鲜剂也比较普遍,可以大大延长这些水果的供应周期,且安全、成本低,各地农业部门也正在大力推广保鲜剂,如咪酰胺(施百克)等。    直接食用的蔬菜不宜使用保鲜剂,在处理蔬菜和水果时有一定的危险性,使用保鲜剂(保鲜剂属于农药范畴)时一定要慎重,需要经过专家推荐才能使用,并且保鲜剂应符合“三证”,才能生产、销售和使用,否则会给农作物带来危害,对人类健康带来不良的影响并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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