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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种子法方面的问题
时间:2009-12-30 16:32:30来源:中农兴业作者:扬帆
咨询人:黄齐升     联系方法:合肥肥东0551-7532621 问: 请问农网专家:根据新的种子法,国家实行新品种保护制度,这是否以为着一旦通过品种审定就对其实行新品种保护? 答: 黄齐升同志:    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们建议您直接与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551-2618181。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网友:wngguiyu007   发表时间:2009-5-11 20:16:12   IP地址:已隐藏   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两码事,品种审定只是确定可以推广的品种及推广地区。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后才可以获得品种权,并可以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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