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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各项标准
时间:2009-12-30 16:33:51来源:中国三农资讯网作者:李玉
咨询人:林存帕     联系方法:温州龙港绿色农贸超市057764220978 问: 我想了解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关定义、质量指标、以及国家标准。 答: 林存帕同志:    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现将绿色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区别分列如下:    绿色食品:    定义: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执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分为A级和AA级绿色食品。AA级绿色食品等同有机食品。拒绝基因食品。    标识:有统一的绿色食品名称及商标标志。    法律法规: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法”,国家“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证明商标注册、管理条文。    标准:推荐性国家农业待业标准。AA级标准等效采用欧盟和IFOAM的有关原则;A级标准参照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欧盟质量安全标准。    管理认证:农业部所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部分计划单列市的40个委托管理机构,有的省、自治区的管理机构延伸到市、县。    检测:国家和省级环境质量监测机构56家,部级产品质量监测机构11家。    生产:企业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优良的传统农业技术与现代农业技术的结合。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监控。    产品:70%为加工产品,30%为初级农产品,A级产品质量等同发达国家普通食品质量水平。    无公害食品:    定义:农业部:产品环境、生产过程,最终产品质量符合无公害食品的规范并使用无公害标识的农产品。国家质监总局:安全质量符合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农产品及初加工品。    标识:国家有关部门有不同的标志,地方有自定不同的标识。    法律法规:农业部尚在起草、制定过程中,国家质监总局、家环保总局有颁布实施暂行办法。    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和生产资料使用准则为强制性国家及待业标准;第五章推荐性国家行业标准。    管理认证:农业部、国家质监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地方有关管理机构。    检测:农业部所属监测机构192家。    生产:所在农户和公司按无公害规范组织生产。    产品:初级农产品为主,产品质量达中国普通农产品质量水平。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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