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营销评论(http://mkt.icxo.com), 在2002年拍摄的英国电影《我爱贝克汉姆》(Bend It Like Beckham)一片中,一位雄心勃勃、年仅18岁球员向一位朋友解释说“没人能像贝克汉姆那样踢球”,提到了球星贝克汉姆令人称奇的高超球技—他踢出的“弧线球”在飞行的过程中还急速旋转,从而破门得分。 从最近贝克汉姆宣布与美国洛杉矶银河俱乐部(Los Angeles Galaxy)签订了为期5年,价值预计为2.5亿美元的加盟合同一事看来,他将传统的足球、商业以及个人生活方式完美结合的手法丝毫未减。他不仅是全球最著名的球星之一,还是包括阿迪达斯(Adidas)、吉列(Gillette)、美国Got Milk牛奶公司、百事(Pepsi)、丝妮客糖果棒(Snikers Candy Bar)以及摩托罗拉(Motorola)等世界知名品牌公司的形象代言人。而与 “高贵^***”维多利亚的结合,加上与像汤姆·克鲁斯(Tom Cruise)及凯蒂·赫尔姆斯(Katie Holmes)等大明星的私人交情,更使他身价倍增。 而沃顿商学院市场营销及运动专家所关心的则是贝克汉姆是否能够把握这次从西班牙皇家马德里足球队转会至美国洛杉矶银河俱乐部(Los Angeles Galaxy)之际,媒体对其大作文章的契机。像某些人认为的那样,其事业正在走下坡路的贝克汉姆是否能带来足够的“明星效应”,在为其所加盟的球队增加收入的同时,提高美国职业足球大联盟(Major League Soccer)的知名度? 沃顿商学院专门教授市场营销学的莉萨·波尔顿(Lisa Bolton)教授说: “这很冒险。一个人身兼数职,尤其是当这些事务都以他的知名度为中心,风险就更大。而贝克汉姆却能披荆斩棘,应付自如。球队根本不用在自己的广告中宣传贝克汉姆以提高球队的知名度,因为贝克汉姆已是娱乐版新闻头条。体育与娱乐相结合更是洛杉矶娱乐界的一贯作风。” 沃顿体育产业项目(Wharton Sports Business Initiative)负责人,专攻法学及商业伦理的肯尼思·L·施罗普希尔(Kenneth L. Shropshire)教授指出,贝克汉姆所签订的是北美体育界最高数额的合同之一。这一合同让他迅速跻身美国顶级体育明星的行列,与之相媲美的还有据说年收入为1亿美元的高尔夫球星泰格·伍兹(Tiger Woods)和年收入超过6000万美元的赛车手舒马赫(Michael Schumacher)。贝克汉姆每年5000万美元的收入包括工资、股权分红、广告及代言费用,这让篮坛传奇人物乔丹(Jordan)和奥尼尔(Shaquille O’Neal)、橄榄球名将佩顿·曼宁(Peyton Manning)、迈克尔·维克 (Michael Vick) 及马特·哈塞尔柏克(Matt Hasselbeck)、垒球高手艾力克斯·罗德里奎兹(Alex Rodriguez)以及蝉联7次环法自行车赛冠军的自行车手阿姆斯特朗(Lance Armstrong)等人自叹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