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月25日公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则下降0.6%。此统计数据甫一公布,就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有网友甚至一度怀疑小数点放错了位置,而某网站的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4%的网友认为这个统计结果“严重失实”。
众所周知,2009年3月份以来,在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刺激下,房地产市场告别了短暂的低迷,重回急涨的态势,走出了一轮量价其升的大牛市行情,主要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全球品牌网-和交易量都创了历史新高。同样以国家统计局的数字为例: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9371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2.1%。商品房销售额43995亿元,比上年增长75.5%。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增长80.0%。其实,这是一个简单的换算,在销售面积增长只有42%的情况下,很难想象全年涨幅只有1.5%的情况下商品住宅销售额可以增长80%。
再以北京为例。自2009年6月份开始,官方的数据就显示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呈现加速上升的态势,12月份到达全年最高点,上涨13.2%。从价格来看,2009年第四季度四环内的期房均价达到了令人乍舌的25907元每平米,而2008年,同样根据官方数据,北京四环以内住宅期房均价为15581元/平方米,如果扣除政策性住房因素,四环路以内住宅期房均价为16892元/平方米。即使以扣除政策房因素的16892元每平的价格计算,北京市2009年房价全年涨幅为53.4%。考虑到深圳,广州,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房价涨幅和北京的情况大同小异,在2009年全国大中城市的房价涨幅不管以什么统计方法计算,都恐怕要超越1.5%的涨幅。再退一步,如果全年涨幅真的只有1.5%,连活期存款利率都不到的收益,很难想象有那么多的资金疯狂进入房地产炒房。
对于这个统计数字,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潘建成对此的解释是:之所以数据和大家的感受有差距主要是时间造成的。去年我国房地产价格呈现前低后高走势,年初惨淡,年尾红火,但综合全年数据并不是很高。姑且假定这个解释有一定的合理性,我们来考察一下2009年1月份到12月份,国家统计局所统计的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的逐月走势:1月同比下降0.9%,同比下降1.2%,3月同比下降1.3%,4月同比下降1.1%,5月下降0.6%,6月上涨0.2%, 7月上涨1.0%,8月上涨2.0%,9月上涨2.8%,10月上涨3.9%,11月上涨5.7%,12月上涨7.8%。也就是说,从逐月的情况看,统计局的数字显示前5个月是下降的,而后7个月涨幅逐渐增大,而且我们看到,即使是逐月的数据,其统计的结果和我们的感受的涨幅差距亦颇大,再退一步讲,即便如此,根据逐月的数据计算出来的涨幅也应该大于1.5%。
事实上,自全国70个大中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