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祖国西部边陲,有一位被人称颂的人物,他就是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残疾人维权先进个人、全国优秀 “ 青少年维权岗 ” 先进个人、新疆优秀律师、乌鲁木齐市优秀党员和十佳律师、新疆百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书记、一级律师桑云。他领导的这个近40人的大所,使这个所获得了全国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全国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30多项荣誉,成为新疆律师界的排头兵;他本人则成为当事人信得过的知名律师。
从严管理,制定规范化管理制度
桑云1959年出生于天山脚下的哈密市,祖籍山东莱州的父母均是军人。他自幼受到良好的家庭熏陶,血脉里流淌着山东人的睿智和豪爽、新疆人的勤奋和诚实。1975年桑云中学毕业后留在教师奇缺的83团场任教,后又任农五师中院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他先后攻读了博州师范、新疆政法学院的法律专业。1991年,桑云调到乌鲁木齐市司法局,他偏偏选中了律师事务所,走进了百丰所(原为市第六律师事务所)。在2001年前,他又不断学习,获得本科法律专业毕业和民商法研究生毕业。并兼任社会、政府、大学、社团、政协等重要部门职务10余个。
1996年,桑云走马上任百丰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一上任就开始大刀阔斧进行改革,他和所里的律师共同研究、制定和完善了业务、行政、档案、财务、党建等全方位的管理规章制度共计142个,制定了88字的行为准则,迅速形成了大制度管理、小制度约束的一套管理机制。为了塑造律师的最佳形象和业绩的最好标准,他创建实行了 “ 99+1=0 ” 的管理公式和概念,即整体有一项不合格就实行一票否决。在新疆这个民族大家庭里,汉族同少数民族的团结就是保持稳定发展的前提。百丰所有六名少数民族律师,为加强民族团结,他提出 “ 1+1>2 ” 的公式,即汉族、少数民族只有团结才能把工作做好。为此,百丰所被市委和市政府授予 “ 民族团结先进单位 ” 和 “ 先进集体 ” 。2001年9月20日自治区司法厅在百丰所召开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和部分地、州、市司法局领导及律师管理人员的 “ 律师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 ” ;2002年9月7日 — 9日在自治区司法厅和律师协会以及北京市律协共同举办的 “ 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培训班 ” 作管理方面的经验介绍;2004年3月在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和区律协举办的 “ 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座谈会 ” 上做经验介绍。
作为党支部书记,他十分重视党建工作,把党组织建设作为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法宝,把培养发展党员作为支部的重要任务,在所里开展内 “ 三对子 ” 和外 “ 三对子 ” 的传帮带活动。内 “ 三对子 ” 即:一个党员与2名至4名群众结成帮教对子;两名党员与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结成培养对子;一名党员与一名少数民族同志结成民族团结对子。外 “ 三对子 ” 是:党支部与残疾人特困企业结成对子;党支部与国有特困企业结成对子;事务所与部队结成军民共建对子。通过 “ 传帮带 ” 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001年9月,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有150余人参加的支部书记学习班上,他被市直机关工委指定作 “ 怎样当好支部书记 ” 的专题讲座,从10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点和方针、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的素质、形象要求、工作方法等,在参学人员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市委主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陈水琴还带领全市200多名党组织书记在百丰所召开党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自治区司法厅和市司法局领导多次到百丰所调研指导党建工作,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同志带领的工作组来疆专门到百丰所视察调研党建等工作,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由于党建工作突出,2003年12月,桑云参加了司法部召开的 “ 全国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座谈会 ” ,作为西北五省唯一代表在会上就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做专题发言。2004年4月,在自治区司法厅召开的 “ 全疆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 ” 上,桑云也作了党建等工作的典型经验介绍。百丰所也连续13年被评为司法行政的 “ 先进集体 ” 、 “ 先进党组织 ” ;连续七年荣获中共乌鲁木齐市委表彰的 “ 先进基层党组织 ” ;1997年就获得自治区档案目标一级管理单位称号。
桑云作为支部书记,在狠抓党建工作、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及制度建设、管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把业务工作的发展和建设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开展了 “ 天天为您法律服务 ” 发放 “ 律师服务卡 ” 和开通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热线,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召开座谈会、反馈会、评议会等形式,了解并改进律师业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成立律师业务领导小组,对复杂、疑难、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研讨把关,有效的推进了业务的发展和案件质量的保证。在研究和做好诉讼业务的同时,想方设法开拓非诉讼业务,使所里的效益和业务量每年都递增20%和30%,经过努力,在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的同时,增大了经济效益,于2001年,所里在市中心繁华地带买了高层的办公用房500平方米,并又投入资金改善所里办公环境。由于各方面工作突出,所被评为市 “ 优秀律师事务所 ” 和自治区 “ 优秀律师事务所 ” 。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2840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247件,担任法律顾问576家,办理非诉讼案件450余件,上缴利税150余万元,上缴管理费和会费140万元。其中,桑云个人共办理案件和其他法律事务1021件;法律援助案件58件,担任法律顾问70家,办理非诉讼案件83件,法律咨询21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30余份,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经济效益平均每年在40余万元。特别是在办理德国西门子电气传动有限公司与新疆某公司的纠纷案件、日本三菱株式会社与西北石油局、辽宁锦州机械设备股份公司的纠纷案件等,都是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桑云运用扎实的功底、精通的法律、办案的技巧和艺术,都取得了胜诉。在办理新疆交通医院和新疆第一汽车运输公司等非诉讼案件中,针对资产重组、兼并破产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调查,形成并提出了多份有价值的 “ 律师法律意见书 ” ,为企业进行这些法律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在办理 “ 新疆天牛肉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的设立中,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谈判、签约等工作,在出具了 “ 律师法律意见书 ” 后,该公司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在处理分析爱德现代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方)与德隆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方)合资高新技术开发与生产的争议与纠纷,桑云在分析了双方合作前和合作后的具体状况、分歧的原因、履约情况、法律责任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内容真实可行的 “ 律师法律意见书 ” ,起到了一定的指导和帮助作用。在管理和办理业务之余,桑云律师还努力钻研各种法学理论和业务实践,潜心研究,著书立说,不仅与人合作写了《中国审判学》一书,获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 优秀奖 ” 等,还在多种杂志报刊上发表了近五十多篇文章(包括解答各类法律问题)。
铁肩担道义 大书亮丽人生
桑云认为,律师是一个高尚而受人尊敬的职业,作为一名律师,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不畏艰险、坚持正义的心。甘肃高台县农资公司诉新疆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作为原告方的诉讼代理人,桑云在庭审中用翔实、确凿的证据获得胜诉,法院判被告给付原告134万元。但是,在执行中,被告为逃避法律责任而转移财产,无奈,原告在焦急之中又找到桑云。在此后长达8年的时间里,桑云数次往返于中院、高院之间,有时连家都顾不上回,义务为当事人奔波。经过不懈的努力,使此案的执行终于出现了希望。
多年来的律师生涯,使桑云深深体会到,如果没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不可能成为一名好律师。1998年11月,张某等67名个体户因商铺租赁与两家公司发生纠纷,经济损失达600万元,由于种种原因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个体户们绝望了,他们买来白布,书写了呜冤和请愿的口号,准备到市委和广场进行请愿。在这关键时刻,桑云挺身而出,全力阻止他们的过激行为,耐心地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在他的依法劝说下,个体户们终于冷静下来,并委托桑云作为代理律师,将两家公司诉至法院。此案影响面大,取证难,但他不被困难所吓倒。经过不辞辛苦的努力,他终于取得了第一手资料。法庭上,他义正词严,据理力争,法院对他所持的代理意见和法律依据完全采纳,判决两家公司败诉。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他又自费到北京找被告的法人代表,为个体户们奔波,经过3年的努力,使他们基本上都得到了执行案款。模范地履行了一名党员律师的神圣职责。
一次次成功使他声名鹊起,但桑云没有被耀眼的光环所迷惑,他仍然保持着一颗平常心,因为他最大的愿望就是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博州精河县农场职工蔡某1970年被打成反革命分子,蒙冤20余载。为洗刷冤屈,他变卖了所有的家产,到县、州、自治区、直至中央跑了几十趟,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经人指点,他来到乌鲁木齐市找到了桑云。桑云接案后到当地调查,当他看到蔡某家徒四壁的凄凉家境,深深感到作为一名律师肩负的神圣责任。为使蔡某得到平反,他一次次往返于博州、精河、乌鲁木齐,找有关部门领导反映实情。他有理有据的陈述引起了各部门领导的重视,上述部门组成包括桑云在内的调查组,经过认真而努力的工作,终于使蔡某的问题得以解决,并为其补发了工资,恢复了工作。为表达对桑云的感激之情,蔡某带上精河特产 —— 枸杞子来到乌市,一见到桑云就跪倒在地,泣不成声。
在办理王书臣诉党玉宝债务纠纷案中,因委托人王书臣系鄯善县建筑公司司机,长期在外跑车,很长时间与桑律师失去了联系。在这种情况下,桑律师体谅当事人的难处,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自己垫钱替王书臣在法院立了案,既保证了诉讼时效,同时使案子圆满结束,等王书臣风尘赴赴掏钱来立案打官司,得知了事情的经过后,一时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当即掏出钱来答谢桑律师,桑律师拒绝了,同时谢绝了当事人要送锦旗的愿望,连连说,这是人民律师应该做的。
每一个成功的律师都各有其专长,而桑云成功靠的是勤奋、严谨、精益求精、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工作态度。他很少按时下班,下班总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在代理福建某空调厂诉中房集团乌市空调厂纠纷一案中,调查取证后,他通宵达旦工作了两天,撰写代理词。腰摔坏了走不成路,他就让妻子扶他上法庭;因劳累过度脑中风,连说话都相当费劲,就是这样,他还是及时参加了庭审。
桑云同志不仅是事务所的领导,而且是一名律师,因此,桑云在履行管理职责的同时,不放松自已的业务工作。桑云同志的业务量每年都是事务所第一。他被人们称为 “ 工作狂 ” 、 “ 拼命三郎 ” ,他的成功靠的则是勤奋、吃苦耐劳的精神,严谨、精益求精的求实态度。甚至自己掏钱为当事人打官司,多年来,从未在夏天睡上一次午觉,基本上没有休息过大礼拜,而且从来没有当事人以任何形式向领导和司法机关及律协反映、投诉过他。事务所每年都被市司法局授予先进称号。就律师执业,桑云认为:完善律师管理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的行为,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桑云同志在从事律师业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律师法的规定,依法为当事人办理案件,认真履行义务,忠于社会主义法制和人民的利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执行职务,严格保守职务秘密,精研法律,从业清廉,注重自身修养,维护良好的律师形象。桑云还认为:应该正确认识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平等的法律关系,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正确处理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坚持合理收费,对当事人能够热情服务,认真调查,认真的适用法律,急为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尽可能的挽回当事人的损失和为当事人服务。在从事律师工作中,桑云同志能够认真负责,从来没有违反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与律师执业纪律的规定,赢得了社会的充分肯定和当事人称赞。完全做到了律师要 “ 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 ” 的总要求。桑云同志身为一名党员律师,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团结同志,谦虚谨慎,工作积极努力,遵纪守法,杜绝不正之风,处处起到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树立了律师的高素质及良好的形象。
桑云被乌鲁木齐市评为 “ 十佳律师 ” 、 “ 优秀律师 ” 、荣立 “ 三等功 ” ;他又被评为乌鲁木齐地区 “ 十大优秀青年 ” ;桑云连续13年被授予 “ 司法先进个人 ” 、 “ 司法优秀党员 ” 、 “ 司法优秀党务工作者 ” ;连续8年被授予乌鲁木齐市 “ 优秀党员 ” 或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荣获 “ 新疆优秀律师 ” ;荣获自治区人民政府表彰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 优秀奖 ” 和 “ 二等奖 ” 。
爱心援助 洒向人间都是爱
在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时,桑云更强调无私奉献。他认为:真正献身法律的人应当把关心百姓疾苦、推动社会进步作为自己一项神圣的职业追求。早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确立之前,他就带领百丰所律师以伸张正义为已任,为贫弱无助者伸出援助之手。
早在1997年初,他就制定了该所《法律援助工作规程》,使法律援助规范化、制度化。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他每年召开数次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协调会。对残联委托的法律援助案件,他不是亲自代理,就是指定责任心强的律师担任。 “ 残疾人法律事务部 ” 成立至今,共为残疾人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代书300余份,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百余件,为残疾人特困企业市工艺绣品厂提供法律援助十年。由于该所注重残疾人维权工作,最近,自治区残联与百丰所签订了法律援助协议,今后,残联将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案件委托给百丰所,由百丰所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乌鲁木齐市还把 “ 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 ” 的匾牌授给百丰所。
1997年,该所被市司法局确定为 “ 青少年维权岗 ” 单位后,他规定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要经过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小组讨论,对案件结果都要认真总结。为使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所党支部将法律援助作为 “ 党建目标管理和党员目标管理百分考核 ” 的一项重要内容。所里与每位律师每年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数量作了明确的规定。从1997年开始,桑云每年都带领所里的律师定期走访慰问残疾人特困企业和特困残疾人,并与企业党支部一起过组织生活,这项活动已经成为一项制度。
对于70多岁的马名骏来说,今年2月28日是个难忘的日子。就在这一天,他等到了公道。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确认了他在乌市和平路两间平房的产权和房屋拆迁后应得的安置补偿费用。1967年,马名骏在和平路建平房四间,1988年6月,他申请并领取了其中两间的私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他人领了另两间房屋的产权证。后来双方为产权产生了争议。1991年底,马名骏找到桑云请求法律帮助,桑云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始收集证据、走访知情人,并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不料,某房地产公司也在此时征迁和平路房屋进行开发,马名骏的房屋也在征迁之列。经过确权诉讼将马名骏持证的两间房屋判归他所有。1993年乌市中级法院支持了这个判决。1994年,马名骏开始找房屋开发公司,要求得到合理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或安置房屋居住。在漫长的时间里,桑云始终不停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代老人多方交涉,考虑到老人的经济能力,老人还得在外租房,桑云就主动为他提供法律援助,一定要为老人讨回公道。2002年10月,桑云和他安排的其他律师将这宗因房产产权纠纷引起的后续案件再度诉至天山区法院,经天山区法院、市中级法院两审定案,最终作出终审判决,要求被告方某房产公司为马名骏老人提供与其原房屋面积相同的一套楼房,将老人安置下来。至此,14年的产权拆迁补偿纠纷在桑云的法律援助下终于有了定论。百丰所于1992年被批准成立,这个案件也是伴随着百丰所的成长走过来的。
服务社会 积极履行委员和律协工作职责
近年来,作为市政协委员的桑云在参政议政中,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专长和智慧,依法为政府提供法律参谋和法律服务,他提出的提案相继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会见当事人难和查档难等问题像一块石头一样压在桑云的心头。在2003年市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期间,他向会议提交了 “ 尽快建立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政协常委会领导视察乌鲁木齐律师工作的制度 ” 等四个提案。建议市人大、政协通过执法检查,视察等方式加强监督,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并在小组会上提出请求组建政府律师顾问团的建议。桑云的提案及书面建议引起了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市政协给他复函,答复将视察活动列入计划,并充分肯定他围绕提升和改善法律服务环境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称其具有前瞻性、建设性。今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以乌政办函(2004)20号文给市政协办公厅下文复函,明确答复要解决桑云提出的影响本市律师行业发展中的会见被告难、到工商部门查档案难、律师税收过重、组建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团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认为他的提案和建议对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办事,具有积极的意义,责成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他提交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难等两个提案,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现已得到解决。不仅如此,针对刑事案件会见难的问题,市公安局已经作出相应的制度措施,除因涉及国家机密等刑事案件外,其他普通刑事案件一律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及时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公布了投诉监督电话,用以监督公安机关内部不能依法办事的现象。
桑云作为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建议在依法治市加快经济发展,转变政府职能、建设 “ 五型 ” 政府等重大课题上都提出了较好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重要地方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方面发挥了律师的重要作用,比如在制定《乌鲁木齐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等当中,桑云律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了较好的建议,得到了高度的重视。在乌鲁木齐市加快城市化进程中经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批准,专门成立了 “ 市加快城市化进程工作律师顾问组 ” ,桑云律师被任命为组长,特别是在 “ 撤村建居 ” 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市加快城市化进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到律师顾问组,需要解答并解决 “ 撤村建居 ” 中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就有五个议案,经律师顾问组以书面形式研究解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市政府对此也比较满意。再有就是参与市政府的市长热线和信访工作的解答和接待,为政府树立形象、排忧解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特别是桑云律师作为市政协委员在提交的8个提案中就有3个提案涉及到律师职业环境的改善、解决律师会见难、查档调查难,阅卷难问题,律师事务所税费改革等,会见难、查档难,和执业环境的逐步改善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改进,为边疆律师正当依法执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中国法制日报于2004年6月2日用三分之一版面报道了题目为 “ 边疆律师在政治舞台展风姿 ” 的桑云律师如何参政议政,为边疆的律师事业、法制建设所作出的贡献的事迹。另外,在市政府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起诉的案件中,协助政府做了大量的积极说服教育和稳定社会的工作,比如二道桥少数民族居民拆迁补偿和商铺铺面纠纷问题的解决当中,市政府就指定了乌市百丰律师事务所帮助政府一同协调和代理诉讼,为政府的工作开展和社会矛盾的化解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开展律协工作和管理当中,更是积极发挥着作用,他所兼任领导的区律协民商专业委员会综合组的工作中,多次开展了专业委员会的律师理论和实务研讨会,并收集上来近20篇有一定水平的业务论文,并对地州的律师提出的律师业务中难以把握和理解的法律及实践问题组织律师进行研究并作出答复,答复意见得到当地法院的高度重视并予以采纳,起到了对基层律师业务工作的指导作用。在协助会长负责乌鲁木齐律师协会工作中,也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在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的工作中,积极出主意、提建议、写论文及调研文章,体现了自愿奉献、积极工作的精神。他给疆内各地州律师及司法人员和律师执业前上岗培训讲课,达10余场次,听课人数达1000余人,授课主要内容为:律师在诉讼中的办案技巧和谋略、中国法律援助制度、中国律师及律师制度、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等。他作为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的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及中学法制副校长、大学客座教授,授课30余场次,听课人数达5000余人。并且作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乌鲁木齐和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治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经他个人独任仲裁员和参加合议庭审理的各类仲裁案件就达50余件,无一件被反映有问题或被当事人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书。
依法执业 诚信为民
为开展好以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在今年的教育整顿工作中,桑云对教育整顿每一个阶段活动都认真组织律师学习上级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开展三项教育,严格三个规范,并以身作则,写学习心得和自查自纠剖析报告,通过对照检查,事务所在自查自纠指引中共列出43个问题,律师个人共查找出15个方面的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评定,使教育整顿取得显著成效,具有三大特点,一是行动迅速,所里的教育整顿活动走在全疆律师所前列;二是内容丰富,组织全体律师认真学习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学习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新颁布的处罚办法和处分规则。三是方式创新。在坚持以往教育方式的基础上,增加闭卷考试,考察全体律师对新颁规定的认识,要求人人过关。通过教育整顿工作,使全所律师进一步确立了 “ 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 ” 的目标。今年8月,司法部张军副部长和司法部律师教育整顿督察组两次分别到百丰所视察指导工作,对该所开展的教育整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 在全国都开了好头,行动早、方法好、措施力,经验值得推广 ” 。张副部长给百丰所题字: “ 依法治所,以德育人 ” 。同时,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促进了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和律师诚信服务意识的提高,今年,百丰所再次成为自治区律师事务所年检注册的免检单位。
桑云领导的事务所,在党建工作、法律援助、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不但在新疆而且在全国都是走在最前面的,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自治区领导、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司法局领导及各有关部门都多次到百丰所视察、调研、指导工作。中央电视台、中国法制日报、法律服务时报等国家媒体以及新疆电视台、新疆日报、新疆法制报、新疆经济报等自治区媒体都以不同程度和角度宣传报道桑云主任的服务观念、经典案例、工作成绩和先进事迹。特别是中国法律服务时报于2003年3月28日用了两个完整的版面详细报道了桑云律师的事迹(一版照片,一版文字)。特别是桑云律师被晋升为国家一级律师之后(目前新疆完全执业的律师当中只有他一人),专家咨询、专家解答、专家论证、专家点评等等,市政府专门召开议政会,请桑云律师作 “ 努力建设 ‘ 五型 ' 政府,提高政府行政能力 ” 的专题报告,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百丰所在桑云的领导下,连续13年实现 “ 零 ” 投诉,并连续三年在律师和事务所年检注册中给予 “ 免检 ” 。而且,在全疆第一家率先进行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和建立律师执业诚信制度及管理体系,有效地促进了律师行为的规范和事务所的管理向着健康有序的目标发展。
多年来,该所提供法律援助共计230件,向社会捐款捐物价值达8万元。由于桑云和百丰所全体律师突出的表现,司法部、全国残联、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先后授予百丰所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 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 和 “ 九五 ” 期间为残疾人服务 “ 先进单位 ” 、先进基层党组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 “ 文明律师事务所 ” 等30多项荣誉,桑云本人也被司法部授予 “ 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 ,自治区优秀律师,并多次当选市级优秀党员,荣立司法行政系统三等功。社会上和业内都公认桑云是一名政治型律师、公益型律师、业精型律师、学者型律师、管理型律师。他以自己对律师事业的忠诚和对社会的无私奉献谱写了人生的辉煌。面对众多的荣誉,桑云坦言道:荣誉只能说明过去,未来还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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