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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村官”?“准公务员”
时间:2009-10-28 15:14:4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孟丽
据《时代信报》6月4日报道,重庆制定了“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根据“计划”,志愿去基层锻炼或支援西部的大学生,必须先通过考试,然后再到各基层单位服务两年。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经考核合格,到乡镇党政机关、行政村的正式录用为公务员;到乡镇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农技服务机构的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之所以说这个“模式”值得推广,是因为它解决了近年来志愿者或者大学生村官的最大问题:身份问题。
当今社会还有一个最典型的表现,身份还有一个绝妙的功能:充当价值分配的标准。典型的表现就是,同一个单位,干同样的活儿,聘用工与正式工、农民工与城镇工、编制外与编制内,收入差距可能超过十倍。同样由于志愿者或者大学生村官没有身份,没有编制,也就没有待遇(政策性补贴除外),服务期满后,成了“新失业群体”。
2006年,海南省“大学生村官”计划进行到第7个年头,选拔计划工作渐趋停滞。原因就是,地方财力不支、少编缺编、缺乏配套机制和社会保障,不能确保政策的延续性,无法解决大学生村官的后期管理和使用的问题。当初招募的100名村官挂职两年期满后,没有一个人在挂职期满后被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即使在挂职近5年、90%以上的人入了党后,仍然没有人被选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也没有人成为乡镇机关的正式一员。说白了,这实际上还是身份问题。
既然身份社会里身份如此重要,那么解决了志愿者的身份问题,也许很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现在“重庆模式”赋予了支援西部的大学生“准公务员”或“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就真正击中了问题的要害,难道不值得总结推广?
马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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