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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选聘千名大学生“村官”
时间:2009-10-28 15:06:5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今年台湾省将选聘1000名大学毕业生担任村主任或村支书助理!日前,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福建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毕业生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从今年起,通过选聘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全省大部分行政村至少有一名大学生的工作目标,其中,今年选聘1000名,明年后每年选聘2000~3000名。部分有条件的设区市根据当地实际,选聘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工作。

  解读政策 连续五年有选聘计划

  征求意见稿称,从今年开始连续5年,我省统一安排选聘计划,按照公开选聘、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的方式,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担任村主任或村支书助理,开展农村基层服务工作,有条件的设区市开展大学毕业生进社区服务,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

  选聘对象主要为本省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作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可优先选聘。计划每年9月底前确定人选,10月底前报到。

  有生活补助交通补助

  服务期间,到行政村服务的选聘生,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的生活补贴,每人每年35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人每年500元的交通补贴;到社区机构服务的选聘生,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贴,每人每年35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人每年400元的交通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标准。

  期满合格者考研可加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毕业生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至服务期满。

  合格者考事业单位可加分

  考核合格的选聘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服务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对于农村基层 (不含社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到所在设区市的乡镇级 (缺编)事业单位的,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三年内考公务员可加分

  三年内报考公务员,可按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条件报考,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报考省、设区市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服务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服务期满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开业有贷款需求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扶持政策。

  同时,选聘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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