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博罗县首次实施选派百名大学生“村官”工程。从去年开始,通过电视公示、印发资料等形式,向全县156名2007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发出邀请函,发动他们回乡报名参加“村官”选拔。其中,87名大学生报名参加了选拔。78名大学生通过了笔试和面试。经考察,最终确定录用了76名大学为首批“村官”。
实施选派大学生“村官”工程期间,该县制定出台了《博罗县大学生“村官”选拔办法》,严格规定和程序抓好选拔。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党管人才范畴,并由组织部门牵线,将首批76名大学生按所学专业进行分类,按照“地域相近、专业对口、自愿申报与组织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大学生“村官”与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见面洽谈,相互推介寻找合适对象。同时,博罗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与大学生“村官”签订合同,明确大学生“村官”所在镇村和大学生“村官”的权利义务,以及服务年限及管理权限。
据悉,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该县的人才交流中心实施免费代理,该县财政统一拨付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服务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从第二年起每人每月增加补贴200元。大学生服务满四年考察合格后,可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计入工龄,也可留在村里继续任职。该县还对大学生“村官”建档立卡,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每年评选出20名优秀大学生“村官”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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