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水平,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为全市城乡低保户发放了2013年度的提标补助金。
此次提标补助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共计6个月),城市低保按照每人每月30元,农村低保按照每人每月16元提高补助标准发放,共计发放192.18万元,惠及我市城乡低保7638户,12495人。为城乡低保户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