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驻村干部每个月党委书面汇报工作情况;
二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群众满意度、驻村工作时间、目标任务尤其是为民办实事方面作为考核重点,把驻村工作表现情况作为提拔任用、表彰奖励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是建立培训交流制度。每个月召开下派干部工作座谈会,培训农村基层工作方法,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四是建立巡视督查制度。不定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暗访等形式对驻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是建立关心激励制度。不定期深入派驻村看望慰问驻村干部,主动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条件的下派干部,给予宣传报道作为提拨重用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