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卫视9月9日消息 山东首次公开招聘选拔的2599名优秀高校毕业生昨天赴滨州临沂上任。其中,笔者所在的阳信县就有120名。山东还要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对于有声有色的“大学生村官”运动,社会上议论颇多,见仁见智。笔者来自农村,献身在乡镇,感觉这一现象的确值得思考:
首先,根据《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见,某个村需不需要大学生担任“村官”,应由村民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村民委员会来行使。地方政府硬是往村里派“村官”,是不是先要改一下这些法律条文呢?!
其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一个连户籍都不在本村的外地大学生,哪来的被选举权?当然,不排除有的地方官员愿意为大学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但可想而知,会有多少好不容易挤独木桥换来的城市户口再迁到农村去?
的确,不少地方为大学生当村官设下了许多诱人的条件。比如:山东规定大学生村官工作满2年后考公务员可加分、四川规定优秀大学生村官可选拔为乡镇领导、北京规定大学生村官合格可转公务员解决户口等不一而足。面对诱惑,又有谁能保证这些大学生村官们不会“身在曹营心在汉”?又有几人真心会在“广阔天地大为作为”呢?!
还有,大学生当村官总是要报酬的,在我国官民比例本来就已高的不能再高的现状下,显然与机构精减、逐步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精神相违悖。
毋庸讳言,不少大学生之所以青睐“村官”,就是为了获得一个“跳龙门”的跳板。有不少应聘者坦言,他们就是冲着以后考公务员加分而来。然而,一个“考”字,必定会把大多数人挡在“龙门”之外。这几年来,一些地方的大学生“村官”上访不断,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期满”之后却无法跳过龙门。满怀的希望一旦破灭,对这个群体的打击可想而知。
说到底,土生土长的村官才是一个村子的主导,是一个“好汉子不愿当,赖汉子干不了”的苦差事。“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有“过来人”说,当村官的经历“过去不堪回首,现在不堪一击,未来不堪设想”。可以想象这样艰难的“村官”,岂是那些刚刚毕业、毫无社会经验和工作能力的大学生胜任得了呢?大学生村官,充其量只能说是一个“驻村观察员”,永远不能替代村干部中的任何人。有的大学生经过一段时间实践,感到力不从心,已成为“逃兵”。而农村方面的要求更是明确:“你要是扎根来的,我一百个欢迎;你要是来镀金的,我不要!”一个村长坚定地说。
由此想来,政府提倡大学生去农村,一是要有针对性;二是要注意因地而异,不能一刀切。农村真正需要的是能扎根农村,专业对口,热爱农村的大学生,而不是为了找跳板,“混日子”的大学生。选择村官应当更多从实际出发,注重价值需求,而非随波逐流。千万不要像前几年扩招大学生那样,让他们毕业后就面临失业。希望今天招的大学生村官日后不要再成为“鸡肋”,把本来优秀的给糟蹋了。否则,既辜负了一方百姓,又误人子弟,劳民伤财,给历史留下话柄。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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