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的“家电下乡”政策以国家财政补贴刺激农民购买家电,达到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目的。确实是惠农好政策,政府赢得的是广大农村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生产商赢得的是经济效益,广大农民赢得的是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实惠。重庆市第一批的数名大学生村官调查“家电下乡”后的体会:
“家电下乡”当前面临的市场环境:
第一,广大农民的购买力确实有了显著的提高。诚然,国家“家电下乡”政策能够给予农村家电购买者一定的补贴资金,但是购买家电的绝大部分资金还是需要广大农民自己掏腰包的。这几年,农民通过外出务工和新农村建设发展起来的产业大幅增收,“家电下乡”有了物质基础。通过国家财政补贴,让利于民,能够刺激消费,实现多赢。
第二,大部分的农村人群中还没有形成质量、品牌等意识。一方面,由于广大农村长期以来的生活环境决定了他们缺乏对质量、品牌的认知度;另一方面,因为各大中品牌商家忙于对经济发达的城镇市场的占领而疏于在广大农村的宣传,从而导致品牌产品自身在广大农村的知晓度不够高。小生产商们抓住产品外观做足了文章,例如音箱类产品,各种小生产商生产的杂牌机往往是搞得机身“亮点”多多,音箱机身满是装上的彩灯,这样一来,给人的感觉自然“闪亮”了不少,非常吸引人的眼球。与之相对比的是一些质量相对较好的名牌产品外观“典雅”,但是却失掉了一种“妖艳”。在城里人的眼中可能是“不落俗套”,而在广大农民的心目中却远远比不上“色彩艳丽”的杂牌机。两相对比之下,杂牌机的价格又具有绝对优势,这样一来,自然就比名牌机畅销。杂牌机外观抢人眼球先入为主,低廉的价格更是合广大人民群众的胃口。拿手机销售来说,多数本地的农民还是愿意买外观好看又相对便宜的杂牌机,而像“诺基亚”、“摩托罗拉”这一类的品牌机却很少有人问津。如此一来,小生产商生产的一些价格相对较低的一些组装品在广大农村便成了“热销产品”。因此,在“家电下乡”产品之中影响广大农民购买意向的主要因素是外观和价格。
第三,由于农村地广人稀,消费市场的局限性,很多商家对农村的产品不重视,以次充好,甚至翻新淘汰的产品,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种鼠目寸光的行为极大的损害了农民的利益,破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针对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建议:
第一、作为生产厂商要适当调整自己的市场策略。多研究广大农村老百姓的需求,多推出价格适中、农民喜爱的产品,更好地把自己的产品推向广大的农村市场。根据农民的审美特点,做出农民喜欢的外观,想办法降低成本,做到物美价廉,这样老百姓才欢迎。
第二、从政府这个角度来说,更应找准与商家长远合作的切入点。“家电下乡”只是拉动农村家电消费市场的一种临时手段,只是一个过渡,不可能长期依靠补贴推进,更好的做法是把生产商的一部分非基础性投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政府的“无形投资”,从而变相降低生产商的投入成本,最后达到让利于广大农村消费者的目的。比如,在这个过程中,“广告”可谓是一个有力的突破口。政府完全可以以“广告”作为一种合作手段来促使各家电生产商自觉加入“家电下乡”的相关活动。在现代商业领域里,广告投入可以说是各商家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投资,而政府拥有强大的宣传系统,能在广大农村市场广泛宣传,这又是任何商家目前都不具备的条件,而相对于直接补贴现金,宣传的成本对于政府来说又是相对较低的。这样一来,政府实现了“家电下乡”、“扩大内需”目标,生产商开拓了新的市场,广大农民受益的三赢局面便出现了,而只有各方利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平衡,“家电下乡”活动才能长期进行下去。
第三、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商家的监督和引导。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严加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作为家电下乡企业的资格。我们无法要求商家为人民服务,但是我们要设计完善的管理规则来约束他们,避免损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最近网络上关于家电下乡的负面评论很多,建议相关单位能多下基层实地调研,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他们的真正需求,解决家电下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政策加强管理,不要让国家出台的好政策付之东流,不要让国家财政的钱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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