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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村民小组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时间:2014-11-25 01:14:49来源:作者:张海

村民小组合并前各小组人均承包地面积不一致的,登记中不要求在合并后的村民小组范围内统一人均承包土地面积,应根据合并前各村民小组的实际人均面积标准,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合村并居的参照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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