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民主决策的内容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并和范围调整、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