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和社会上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必须首先下大力气加以解决。《若干意见》重点强调了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若干意见》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的处罚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三是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强调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若干意见》还对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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