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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村或村民小组的土地如何开展确权登记?
时间:2015-04-14 01:15:15来源:作者:张海

村或村民小组合并前各村或村民小组人均承包地面积不一致的,登记中不要求在合并后的村或村民小组范围内统一人均承包土地面积,可根据合并前村或村民小组人均面积标准,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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