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另外,村民间互换土地时,如果仅是口头协议,当双方产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对口头协议内容很难复述一致,因此这种口头协议难以作为法律判定依据,也就不能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