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依托乡镇农经部门,建立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提供流转信息、开展政策咨询与价格评估、指导合同签订以及从事服务和调解纠纷等职能。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信息化管理,建立市、区县、乡镇、村四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网络,形成可查询、可追溯、可汇总、可展示的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在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内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实现流转信息实时、透明、集中发布。
建立奖励机制。对通过考核的村委会,由市、区县财政各给予每亩15元的工作奖补。对符合条件的本地承包农户,由市、区县财政分别给予每亩100元的专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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