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土地的征用一般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征地必须是一种政府行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用。
征地必须依法取得批准。
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方案必须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公告和公开。
征用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占用是指为了兴办乡镇企业、建设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村民住宅等,经依法批准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