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渝府办发〔2013〕104号文件。2013年对持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种鸭场给予一次性生产维持性补贴:存栏种鸡或种鸭2000―5000只,补助5万元;5001―10000只,补助10万元;10001―20000只,补助15万元;20001―50000只,补助40万元;50001―100000只,补助100万元;100001只以上,补助120万元。5月31日前收储鸡肉和鸭肉5000吨,存储期限为3个月。市财政局对承储企业收储鸡肉、鸭肉的存储保管费用与流动资金利息实行定额包干补贴。鸡肉和鸭肉在3个月存储期内给予定额补贴10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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