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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08年大学生村官待遇
时间:2009-10-28 08:24:1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河南焦作2008年选聘大学生到农村任职简章

1、在村任职原则上要满三年。聘用期间由所在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大专生每人每月728元,本科生以上每人每月828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选聘为村干部的(依法选举的除外)大专以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胜任者继续聘任,不胜任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免职手续或依法罢免,不再列入大学生村干部管理范围。

河南许昌市2008年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章

待遇:

1、对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大专生每人每月9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1100元,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2、在村任职期间,可参照乡(镇、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保险。

3、在村任职满3年,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全额免除。具体偿还政策和办法按省财政厅规定执行。

4、符合中央选聘条件、纳入中央选聘计划的,在享受中央规定政策的基础上,低于我市待遇执行标准的,比照我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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