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仑区决定统一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把自行招聘到农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统一管理,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一是明确资格条件。明确规定,纳入统一管理的对象包括由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或有关部门(含乡镇、街道)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用、并经区组织人事部门事先认定的,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也包括根据甬党办[2008]10号文件,经公开招聘到党员服务中心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同时,纳入统一管理对象,还必须符合基本条件,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群众反映良好;工作思路清晰,具备基层工作能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现仍在农村、社区或党员服务中心工作;身体健康五个条件。
二是严格相关工作程序。首先是资格审核。由街道、乡镇按照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名单汇总后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初审。其次,实行考核,经有关部门初审后,由街道、乡镇对上述对象进行工作考核;再次,还要经过公示审批,对考核称职以上人员,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经公示后,对其资格条件无异议的,填写高校毕业生农村(社区)工作者登记表,由民政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最后,重新签订合同,审批同意的,根据甬党办[2006]41号文件有关规定重新签订聘用合同,2006年10月前招聘的,合同时间统一为2006年10月;以后招聘的,合同时间为实际聘用时间。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将区自行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纳入统一管理务十分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保证此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同时,统一规定,纳入统一管理的各项工作截至8月15日结束,逾期将不再办理,以后未按甬党办[2006]41号文件规定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将不再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纳入统一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其日常业务管理仍按原有办法进行管理,各街道、乡镇及时做好高校毕业生的登记工作,认真填写北仑区纳入统一管理人员名单,并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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