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开展家电下乡价格监管工作,对家电下乡中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确认将从重从快处罚,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
最常见的价格违法行为有两种,一是下乡产品不明码标价,“这种情况将受到5000元以下罚款”;二是价格欺诈,如果家电下乡产品超过限价出售则属于价格欺诈,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最低5万元、最高50万元罚款。
此次家电下乡价格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违反家电下乡限价政策,擅自超限价销售家电的行为;采取以假充真或以次充好,使质量与价格不符的行为;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文字、语言等进行标价的行为。广大农村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电器有价格疑义,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举报。检查人员将采取主动介入、上门服务等措施,指导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企业和网点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按要求公示家电下乡产品的具体型号和中标最高限价。此外,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价格监测,分析家电下乡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密切关注家电下乡活动中农民消费能力、消费需求的变化,深入调研家电下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将监测、调研情况上报有关部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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