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甘肃省对家电下乡政策从产品最高限价、增选补贴产品、实施范围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自2010年1月1日起,甘肃省国有农场、林场职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也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
据介绍,我省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并对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统一实行定额补贴。具体限价标准是:彩电从3500元提高到7000元,冰箱从2500元提高到4000元,手机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洗衣机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壁挂式空调从2500元提高到3500元,落地式空调由4000元提高到6000元,电脑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电磁炉从600元提到1000元,太阳能热水器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由1500元提高到2500元,燃气热水器由2500元提高到3500元,微波炉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
提高限价后,对于原来限价内的下乡产品继续按照销售价的13%予以补贴,限价提高部分的下乡产品统一按原限价13%的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目前,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按提高后的限价组织招标工作。
将新增一个家电下乡品种
在现有九类家电下乡产品的基础上,我省将根据全省农民的需求,选择一个新增品种纳入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据悉,增选的补贴品种将为家用电器类产品,并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产业集中度较高,产品技术较为成熟、安全有保障,具备较为健全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
此外,自2010年1月1日起,甘肃省国有农场、林场职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也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记者 祁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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