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自2009年2月1日实施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按照国家商务部等有关部委的部署,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省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24535台,销售金额86148万元,在第三批实施的22个省(市)中名列第9位。
据了解,我省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文件精神,先后三次补充推荐43户企业参与国家的家电下乡流通企业招标,有41户企业中标。目前,我省销售冰箱(冰柜)、彩电、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九大类产品的中标流通企业已达71户(包括太阳能热水器30户中标企业),备案销售网点2951户,为我省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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