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商商贸发[2010]23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经信委与省财政厅会同有关专家,制定了广东省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评审评分标准,经评审共确定广东省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5家、回收企业8家,并已报商务部审核备案,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第二批)中标销售企业:
广州市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广东天河城百货有限公司
广东新一佳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二)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第二批)中标回收企业:
广州市番禺报废汽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珠海市泰锋电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华弼金属有限公司
湛江天恒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英德市金海家电有限公司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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