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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以旧换新凭证须2012年1月31日前使用
时间:2012-01-11 10:41:47来源:作者:新生

    自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以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根据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显示,银川市家电以旧换新累计回收旧家电7.6万多台,回收金额591万元;累计销售新家电7.5万多台,实现销售额3亿多元;商务部门通过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已审核补贴6.1万多台,应兑付补贴资金1744万元;财政部门已审核通过5.1万多台,已发放补贴资金1456万元。

    家电以旧换新大类产品中,电视剧销售3.1万多台,占总销量的42%;空调销售3911台,占总销量的5.2%;电脑销售2519台,占总销量的3.3%;电冰箱销售1.7万多台,占总销量的23.7%;洗衣机销售1.9万多台,占总销量的25.7%。

    2011年12月31日,国家商务部下发通知:消费者手中持有的2011年家电以旧换新凭证须在2012年1月31日24时之前使用,过期作废。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暂不关闭。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快销售审核进度。自2012年1月1日零时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回收企业暂停发放新的以旧换新凭证。

    根据这一通知,银川市商务局将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各中标企业将该“通知”的内容尽快宣传,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补贴流程严格审核,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真实有效;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快以旧换新补贴审核的进度,确保实施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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