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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消委会昨发布“十一”黄金周三大热点消费提示
时间:2007-09-26 09:25:13来源:作者:

  谨防消费陷阱注意消费安全

  趁商家打折之机享受购物乐趣,去旅游风景区放松心情,……“十一”黄金周临近,很多消费者都在筹划自己的长假,但是由于一些商家和服务行业的违规操作,消费陷阱无处不在。

  昨日,市消委会围绕旅游、购物和餐饮等节日消费热点问题发布消费提示,同时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应尽量保存证据,并及时拨打市工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

  购物别被“打折”“赠品”所迷惑

  今年“五一”期间,消费者何小姐在东门一大型商场扶手梯边的某品牌羽绒服特卖厂购得一件羽绒服,标价为599元,特价销售99元。何小姐回家后发现标签上有两张合格证,上面一张标价599元,是贴上去的,揭开后下面还有一张标价为“统一零售价¥78.00元”的合格证。对于商家这种提高原价格,以打折方式销售,且销售价高于出厂标售的统一零售价的欺骗行为,何小姐非常气愤,向市消委会投诉。

  “这属于典型的虚假标价”,市消委会负责人指出,此类价格欺诈行为在节日期间十分普遍,如一些商场以“全场2折”等字样促销,但事实上在全场上百种商品中只有极少数商品按2折销售。所谓“买一送一”,就是买一桶食用调和油赠送一小袋花生米。

  根据历年节假日受理的投诉,不法商家价格欺诈的招数主要有: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假折价、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以及质量或数量与价格不符等。为此,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降价潮中做个精明消费者,注意商品是否“低价低质”,要综合考虑降价商品是否真的带来实惠,并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

  此外,在购买大件商品或电器产品时,商场最主要的促销方式就是赠送礼品或配件,多数赠品在赠送时不开具单据,当赠品出现性能故障时,商家却以赠品不享受“三包”为由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去年国庆节,徐小姐在莲塘一百货购买了一个电磁炉,赠送了两个锅,配套包修卡上注明“一个月包换,一年保修”。一个月后,炒锅底部起泡脱皮,徐小姐要求商家更换,商家却以赠品不在包换和保修范围内为由拒绝。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促销赠送的物品或配件也享受国家“三包”,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履行义务。另外,购买大件商品交定金时要注意,交付金额不要超过商品价格20%。

  旅游签订详尽的旅游合同或协议

  七天长假中,许多消费者都选择与旅行社签约出游的方式,但是一些不正规的旅行社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设下诸多陷阱,使得消费者花钱买罪受。

  这样的案例在消费投诉中非常多。消费者杨小姐是山西太原一名游客,今年五一前与盐田一家旅行社签订从深圳去海南的旅游合同,合同上书面承诺到海南1080元/人(共两人,合计2160元),包括机票和住宿费用,当时杨小姐向该公司咨询,是否包含景点费用,公司导游李生告知除三四个景点需自费外,其余都不收费。但到海南后,当地导游却称全部景点都要自费,要每人再付335元的费用才去景点,其间打李生的电话也一直不接。

  市消委会提示,在选择旅行社出行时,最好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度高、重品质的合法旅行社,如果对行业缺少了解,可先向行业主管部门咨询;其次,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或协议。一般旅行社会提供格式合同,消费者应仔细阅读,看旅行的线路内容是否得到体现,是否存在免责条款,消费者在与旅行社签约时最好注明细节,以免被忽悠:

  比如旅行线路和价格,一般旅行社报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吃、住、行、游(门票)全包,另一种是包部分项目,消费者无论选择哪种形式,都应要求旅行社将报价费用分解明细,并作为旅游合同或协议的附件,避免上当。还有在交通工具方面,许多旅行社在广告中只打出“全程空调旅游车”字样,但不同牌子的空调旅游车的租车费用其实相差很大;另外,所谓“准几星级”酒店也是一种误导。

  除了吃住行,外出旅游还会遇到购物问题,消委会也提醒,景点购物一定要谨慎,注意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货比三家,不要急于成交;特别是价值较高的珠宝玉器、电器、名贵药材,不要轻易购买。购买的商品要保存好发票单据,标明所购产品的等级标准,并注意核对单据上的印章和地址是否与现场看到的一致。

  消费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黄金周”期间,各百货、商场、饭店、景点等场所将迎来消费高峰,客流量成倍增长,购物、服务场所的消费安全问题将比较突出。消委会受理的这方面投诉包括:财物被盗、滑倒摔伤、电梯夹伤、食物中毒等。

  去年国庆期间,消费者陶先生带着十一岁的小孩到宝安一商场购物,小孩不慎被突然发生故障的电梯夹住,导致缝了四针;消费者吴先生与张小姐在某知名快餐厅就餐,其间张小姐价值约2584元的手提包在餐厅内被盗。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外出尽量不要去狭窄拥挤的场所,小心看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和钱包,因为一旦丢失随身财物,只要商家尽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通常都是由消费者自己承担的。进入游乐场所,玩一些比较惊险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游戏的规则操作,游玩前仔细查看安全说明。在公共场所,家长要照看好自己的小孩,如不要让小孩单独乘坐电梯,慎坐购物车等。

  此外,假日期间不容忽视饮食卫生安全,外出就餐应选择环境和卫生状况较好的饭馆,若遇到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以便及时得到调查;已造成健康问题,应保存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证据。

  黄金周出游当心三类欺诈行为

  价格欺诈

  价格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降低出游成本,另一方面也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出游品质。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些旅行社总是以压低价格的手段招揽顾客,其必然结果就是导致行程中增加自费项目、食宿标准降低,或者出现强制购物、强迫消费等现象。

  因此,在旅游消费时,市民一定要理性,不要认为价格最低的就是最好的,要尽量选择那些与自己收入相符的旅游产品。旅行社也有义务将游客的额外费用明示。遇到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强制游客购物的情况,游客要保存证据,及时向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购物欺诈

  旅游途中被拉到购物点,是很多游客都遭遇过的事情。在选择旅游线路时,要分清自己选择的是休闲游还是购物游。如果选择了购物游,就要对途中购物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因为旅行社的利润是要从购物中“找回来”的。另外,导游没有工资,他们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带团时的佣金,或者说就是购物回扣。作为游客,也应该予以理解,如果出现矛盾,要积极协调解决,不要激化或扩大矛盾。

  在旅游景点,尽量不要购买贵重物品和电器。很多游客在景点购物,回来后大都会后悔,投诉的说法一般都是“上当了”。据业内人士透露,在一些旅游景点购物,有一个内行人都心知肚明的规定,就是购买珠宝首饰,在价格上要“掐头去尾”,比如18880元的手镯,以888元左右的价格买到,应该是比较合适的。

  质量欺诈

  旅游途中发生服务质量等问题,有些游客会采取“罢游、罢住、罢行”等过激方式。消委会有关人员介绍提醒,遇到这些情况,游客首先应积极跟旅行社交涉,争取在第一时间解决,避免恶化。同时,还可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如果不能在当地解决,游客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在返程后向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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