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刚过,黄金周后出游,遇到服务质量问题仍可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但要注意别过了60天的投诉时效期。扬州市旅游局旅游投诉电话:87325601,咨询电话:87363909。
投诉时效期从投诉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一般投诉时效期为60天,有特殊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延长投诉时效期。以下情况可投诉: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的。
另外,旅游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出游时要提防旅游欺诈。
首先是参团出游前,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境旅游不要选择中介公司和咨询公司,并且签好合同并保留好发票。
其次为了进一步增强旅游者抗风险能力,万一遇到风险也有利益保障,建议大家在出行前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再次是在出发前确认好行程中费用所包含的项目和景点的停留时间,以便必要时通过导游或领队交涉。购物时,要索取正式发票,并核对发票上的文字与口头介绍是否一致。
最后,节假日期间出游,对人流集中所带来的等候和拥挤情况,旅游者要有心理准备。对由于气象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更要理性对待,理性处理,以便各方努力,共同维护好节假日市场秩序。
旅游行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可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有关约定及时进行交涉和协商。如协商不成,在节假日期间可向各级假日办投诉,也可在回到报名地后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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