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中国反商业欺诈网联合中国广播网、人民网、新浪财经、中国网、中青网、央视国际、法制网、中国经济网、国际在线、金融界、中金在线等大型网络媒体邀请相关政府官员、知名维权人士、本网法律援助自愿者等共同主办“维权自我做主”网上论坛活动。
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皮小林先生、知名维权人士王海先生应邀出席了论坛并跟网友进行交流和探讨。
有网友问到:前不久我买了一部手机经多次更换电池无法使用,后经多次维修仍无法使用,现在经销商又 要求我自己花钱更换电池,所以至今放在家中无法使用,经销商现在不理我了,对这种情况我该找什么部门去投诉呢?
皮小林说,这个手机有一个三包期的,如果在三包期内你更换多次都不能使用,两次以上不能修复的,其实是让厂家或者是经营者都可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可以退货的,应该要退货,消费者如果要求的话。如果发生经销商不理消费者,可以找当地消协投诉,消协会受理的。
王海说,这种情况如果在三包期内,要按照三包找他包换。如果说你不再三包期,可以对电池进行质量检验,找能够检验电池合格的部门去检验,因为虽然有三包,但是还有《质量法》或者更多一些法律 ,如果电池不合格,肯定是要无条件退或者是换,而且还要赔偿损失。(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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