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让广大农民享受到了优惠的高科技产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然而,贺州工商部门在执法检查时发现,一些翻新、改装、劣质的家电混迹在家电下乡产品行列,坑害农村消费者的利益。
所谓翻新家电,是将废旧家电换上新壳,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翻新家电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二手货,而是彻头彻尾的假冒伪劣产品。翻新家电由于难以进入正规的销售渠道,在城市中基本没有销路。不法分子就盯上消费能力相对较低、销售渠道不规范、消费者防范意识较差的农村市场。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防止翻新的“下乡家电”。
第一,从产品外包装上进行辨别。为了便于农民识别家电下乡产品,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志,在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印制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志及“中标产品”字样,产品说明书上贴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
第二、消费者应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家用电器。随着模具等工艺的发展,造假能力的提高,从外观上识别翻新家电难度很大。同时,家电品牌众多,一般消费者难以对品牌加以区分。因此,消费者一定要经正规渠道购买家用电器。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消费者应注意家电下乡产品的型号、最高限价和销售网点,家电下乡产品型号和销售网点名单可查询http://jdxx.zhs.mofcom.gov.cn/;在产品开箱时,要注意验证和保存产品标志卡,确定标志卡正确完好后,方可从说明书上取下标志卡,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需将标志卡上的卡号、产品编码的条形码和购买人的个人信息告知网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登记,并索要正规的税检发票。对于不能提供上述服务却自称是家电下乡入选产品的,消费者要提高警惕,拒绝购买。
第三、如果发现经销翻新家电和假冒家电下乡推销产品的行为,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热线或者消费者协会申诉、举报,以便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