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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企业通过招标确定
时间:2009-08-20 13:34:27来源:作者:
  【赛迪网讯】8月13日,商务部、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促进扩大内需,贯彻实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据介绍,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时,按照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的规定,要求地方制定有关办法,通过招标来确定新家电的销售企业和旧家电的回收企业。现在9个试点省市的招标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家电销售和回收的企业也都基本确定。这些企业应符合销售规模较大、企业信誉较好、企业网点分布广等基本条件,能够方便消费者进行家电以旧换新。
  据了解,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包括电视机、冰箱(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试点省市对交售上述5类产品并购买上述5类新产品的消费者(包括单位和个人),均可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同时考虑到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也设置了补贴上限。其中,电视机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为300元/台、洗衣机为250元/台、空调为350元/台、电脑为400元/台。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后凭以旧换新凭证在购买新家电时直接申领补贴,由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兑付,以补贴资金抵减新家电销售价格的方式支付。
  在保证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的问题上,有关部门将采取3方面的措施:第一,对中标的销售新家电的企业要求签订有关承诺协议,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保证以旧换新的新家电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第二,除了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以外,工商、质检等部门应共同配合,加大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采取及时的检查或者随机抽样,对中标企业进行检查,确保家电产品的质量。第三,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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