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和省信息产业厅联合下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全省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贵州省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时间为今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此期间,凡贵州省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在省内中标的彩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和手机四大类家电产品,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销售价格13%的资金补贴。其中,彩电最高限价为2000元,冰箱(冰柜)最高限价为2500元,洗衣机最高限价为2000元,手机最高限价为1000元,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在补贴期内,每户农民购买目前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洗衣机、手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1台(件)。
方案明确规定,承担销售任务的家电下乡流通企业是经过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推荐,并经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的承担该省家电下乡销售任务的中标销售企业。中标销售企业要做好家电下乡促销活动和销售服务网络建设,保证对县(市、区)的销售和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对乡镇的销售和服务覆盖面达到90%以上,保证农民方便购买和就近维修家用电器。企业可采用直营、加盟、授权等形式设立县级和乡镇级销售、服务网点,对暂不具备设立销售服务网点条件的边远乡镇,要采取组织农民集团购买、设立临时销售点或大篷车送货下乡等形式,满足农民购买需求。
此外,企业要坚持送货上门,对农民一次团购订货在10台(件)以上、送货到家公路里程不超过20公里的,要在48小时内免费送货上门,其中农家不通公路的要送货到所在村。
已通过备案的销售服务网点,应在备案网点醒目位置悬挂“家电下乡指定点”统一标志牌,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和“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并在备案网点醒目位置悬挂中标企业签章的《贵州省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销售服务承诺书》。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组织农民团购活动作为重点,中标企业要充分抓好旺季促销活动,自觉规范促销行为和零供交易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属各网点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政策,不得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不得商业欺诈或进行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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