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各企业完善企业档案的通知
各生产、销售企业:
请各中标企业在取得用户名后,及时修改企业资料和所属地区,并根据标书内容填报企业档案资料,包括公司简介、中标产品、售后服务、应急预案、工作组等,确保与标书内容一致。
请各企业尽快完善资料,如未及时按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将影响标识卡的生成及系统有关操作,请各企业予以配合。
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2009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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