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韩国向WTO秘书处通报“《电器安全控制法案》修正提案”(通报:G/TBT/N/KOR/317)。法案的执行法令修订内容包括:在国内生产商生产的经认证的电器,连续两年遵守适用标准的情况下,可以每两年进行一次例行检查(产品鉴定测试+工厂检验)。《电器安全控制法案》将“超声波清洗装置”的名称修改成“电动清洗装置”,以便管理这种使用臭氧、超声波等的电动清洗装置的安全性。该通报提案拟批准日期为2011年10月1日,拟生效日期为2012年1月1日(对于电动清洗装置,2012年4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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