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新年之前,费县新庄镇的朱大妈想趁着“家电下乡”的东风购买一台价格优惠的彩电。但经过仔细对比以后,她却取消了这个计划。
在该镇某家电卖场,经过反复对比,朱大妈看中了某品牌21吋“家电下乡”的彩电,价格749元,可享受约97元的政府补贴。但经询问,卖场工作人员表示:“家电下乡”彩电不能赠送室外天线,也不能参与其他优惠活动。
朱大妈仔细算了一下,彩电原价749元,政府补贴13%后为651.63元。再加上购买室外天线的价格约50元,实际价格约为701.63元,比原价优惠47.37元。这样算起来,购买该彩电实际享受到的优惠不是13%,而是6.3%。这让朱大妈决定放弃购买计划。
记者随即走访了当地另外几个家电卖场。得到的结果是,各个卖场对“家电下乡”彩电都取消了此类优惠。“家电下乡”产品为何不参与各项优惠活动?一位家电卖场老板向记者这样解释,“家电下乡”产品的售出价格是由生产厂家规定的,商家无权自主定价,商家每卖出一件家电下乡产品,生产厂家会给予销售商一定的补贴,商家赚钱靠的不是抬高价格,而是卖出产品后厂家给予的“回扣”。而其他产品的价格商家可以自由加价,包括赠送室外天线等优惠活动产生的费用自然也可以挣回来。如果“家电下乡“产品也参与到优惠活动中,产生的成本必然由商家自己承担。
虽然商家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朱大妈仍然感觉原本以为价格便宜的“下乡”家电实际也没有便宜多少。
去年11月28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就下发《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决定从今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正式推广至全国。“家电下乡”作为启动农村市场、惠及农民的一项活动,价格是最大的优势,不过,取消“家电下乡”产品的各类优惠以后,“下乡”家电对百姓的吸引力也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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