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退货遭“潜规则”
大多数消费者在对问题家电进行退货时,都会遇到商场索取包装费的问题,这部分费用甚至会占到家电价格的一半。消费者应该为此埋单吗?
消费者质疑:包装费凭啥这般贵
今年“五一”期间,孟女士以600多元的价格在一家家电连锁商场买了一台特价全自动洗衣机。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这台洗衣机用了才3天,甩干功能就坏了。她向卖场提出换机要求,卖场以相同的特价机已经卖完为由拒绝了,只答应修理,可修了两次都没修好。于是,孟女士要求退货。对于孟女士的这个要求,商场答应得很痛快,不过却提出退货时要连同包装箱一起退回,否则就要交300元的包装费。孟女士说包装箱早已卖给收废品的了,而且卖场提出的包装费过高,她不能接受。但卖场方面坚持300元包装费一分都不能少,并称这是厂家统一规定。无奈,孟女士只好放弃了退货的想法。她表示,就一个纸箱子加点泡沫板,怎么就能值半个洗衣机的价钱呢?
根据消费者的反映,近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在几家家电商场询问:“我的朋友在两天前购买了一台彩电,现在检测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但是外包装遗失或损坏了,还能退货吗?”所有的销售人员都表示,退回商品一定要有外包装,否则要付“包装费”,但是具体的金额却从100元至200元不等。有的销售人员还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提供的外包装损坏严重,那么也要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经询问得知,手机、数码产品、小家电这类产品的包装费一般为10元至15元;热水器、洗衣机、电视的包装费则普遍在200元左右,而对开门冰箱、立式空调等大件家电的包装箱收费则更高,达到300元至400元。
厂商回答:这是“潜规则”
国家四部委发布实施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但“规定”中并没有关于收取包装费的相关条款。一些厂商则表示,退货时,没箱收费是业内通行的规则。
一家家电连锁商场相关负责人介绍,退货时收取包装费是行规,所有的厂家都规定要收取包装费,而商场只是代替厂家收取这部分费用而已,至于收多少,要根据包装箱的尺寸大小、家电品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采访中,商家的种种解释都将收取包装费的源头指向了厂家。一些家电生产厂家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没了包装盒,消费者退货“确实有点麻烦”。他们称,厂家和商家之间一般都有协议,如商家退来的产品没有包装,厂家会让商家补偿损失,所以很多商家就不给没包装盒的消费者退货。至于厂家为何必须要包装盒,这些工作人员则没有作正面的回答。同时,多数厂家表示,商家应当在销售时将有关包装的规定向消费者说明。但对于厂家为何不在包装箱(盒)上进行注明,所有厂家均避而不答。
一位不愿意透露品牌和自己姓名的厂方人士表示,有少数厂家在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时,往往希望消费者换而不是退。当然,也有坚持要求退货的消费者,这样就会给厂家带来相应的损失。因此,厂家往往会向商家施加压力,设置要退货就要保证外包装完整这一障碍。另外一个原因是,由于目前一些商家自行规定“不满意就退货”的促销方式,有的时候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消费者也会选择退换货,因而厂家往往一刀切,无论是不是在“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期限内,都要求商家退货给厂家时都提供完整的外包装,否则就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厂家在接受退货时都要求将原包装一起退回。有些厂商之间的购销协议规定,如果产品在售出后的7天内发现质量问题,只要商家提供相关的销售及退货日期凭证和相关退货情况说明,厂家不会强制性要求商家提供完整的包装箱或收取包装箱费用。只有超过“三包”规定期限后,厂家才会要求收取相应的包装费。此外,一般厂家要求商家退货时提供的包装箱是完整就行,而不是一定要完好。只要防震用的泡沫块完整不丢失,外包装箱脏点、破点没关系,不影响包装运输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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