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电视无法正常使用,要求换货商家不同意,近日,市民陈先生就碰到这样一件烦心事。
“商家送货的时候,我想一般不会有质量问题,就没要求当场开箱验货,没想到第二天开箱打开电视一看,图像全是倾斜的。”近日,陈先生来到永安路工商所消协投诉,称他于3月3日花3200元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32寸某品牌彩电,商场于3月4日送货,由于当时家具还没摆放整齐,电视没地方摆放,就没要求当场开箱验货。没想到第二天打开电视一看,图像是倾斜的,电视屏幕还有些发抖,与商场联系后,商场当日派了维修人员上门调试,经过调试电视可以正常使用了。“可第二天打开电视又出现了相同的故障。”陈先生再次找到商场,因电视存在质量问题不能使用要求换货,可商场坚持给陈先生维修。在与商场再三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陈先生只好请求消协帮助解决。永安路工商所消协人员联系了该商场,经调查陈先生投诉属实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拒绝消费者当场开箱调试验货的合理要求;对于因场地等客观原因不能当场开箱调试验货的,或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的,在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的,商家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不得以维修为由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否则就是强制消费。经消协调解商场为陈先生更换了一台同品牌同型号质量合格的彩电。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特别是大件家用电器时应及时行使知情权和选择权,当场开箱验货,明明白白消费;对于商家送货上门的商品未开箱调试验货、或开箱调试验货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可以拒收;对于新购商品在使用时,如不是使用不当而发生性能故障的应及时与商家联系,按三包规定要求给予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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