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手机频频出故障,手机损坏到底是人为故障还是质量问题,一直是消费者与商家争执不休的问题。2日,聊城消费者小潘向记者倾诉了她换手机的烦恼。
小潘于2009年初在市区一家电卖场花800元钱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了不到两天,就发生了故障,声音很小,根本听不到对方说话。小潘找到卖场,卖场让小潘去售后服务处解决。小潘找到售后服务处,客服人员查看了情况后,告诉小潘可以换机,但得交20元钱的损坏费,因为手机后盖处出现了损坏。小潘搞不明白了,仅用两天的手机怎么可能损坏呢?
而开发区的郭女士则比小潘幸运。去年4月份,郭女士在市区某手机经营部购买了一部手机,价值1250元。使用两个多月后,手机突然无法使用。郭女士找到销售商要求修理。销售商让她半个月后来取。当郭女士来取手机时却被告知手机损坏是人为原因造成,要更换零件,所需费用要消费者负责。郭女士当即表示不同意,她买来手机从没有摔过、碰过,不可能是人为的故障。再说送修时,维修人员也未说是人为故障。双方互不让步,郭女士2009年7月8日向聊城市消协投诉。经消协调解,经销商最终同意免费为其修理,更换新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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