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同意退货,却要消费者承担一笔包装损耗费,这事让嵊州的陈女士遇上了。
去年6月,陈女士在当地一电器商行花3800多元购买了一台某知名品牌的滚筒洗衣机,因为存在质量问题且经维修人员两次检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经销商最后同意退货,但要消费者提供完整的原包装箱,否则就要额外交上一笔“包装损耗费”,还说这是行内“潜规则”,陈女士为此找到当地工商部门。
据了解,像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大多数消费者在处理“问题家电”退货时,都会被要求交50元到200元不等的“包装损耗费”。而遭遇过此类问题的消费者除了个别因包装费用过高而打消退货的念头外,大部分消费者则是不得不支付了这笔钱后才得以退货。
工商人员认为:消费者购买的应该是质量过关的商品,无论是商品在三包期内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还是在包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家都应该无条件地为消费者更换或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当由商家或厂家承担。最后经过一番协商,经销商最终答应陈女士不交包装损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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